2025年12月16日下午,语言科学与资源学院章黄学术理论研究所在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1211主办“句法重新分析”学术沙龙,特邀英国剑桥大学唐宁学院Ian Roberts教授作主题报告。此次沙龙是北京语言大学“韵律语体及前沿方法论引智项目”系列活动之一。沙龙由章黄所王丽娟副教授主持,所长冯胜利教授致辞,北京语言大学司富珍教授教授、美国旧金山大学李智强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毛眺源教授受邀参与讨论,章黄所历时句法学团队北京语言大学苏婧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刘丽媛博士、北京语言大学王鹤凝博士、唐山学院刘宇博士分别作专题报告。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贾林华副教授、北京语言大学国际中文学院何洁博士、剑桥大学硕士俞欣怡、章黄所全体在读硕、博士生以及校内外多名师生参与活动。
首先,冯胜利教授作开场致辞,向在场的师生介绍了Ian Roberts教授、章黄学术理论研究所和此次活动的背景,对来访的Ian Roberts教授以及参与讨论的李智强教授、毛眺源教授表示欢迎与感谢。

冯胜利教授致辞

王丽娟副教授主持沙龙
接着,Ian Roberts教授作了题为“Types of Syntactic Change”的主题报告。Roberts教授指出,句法变化的本质是“重新分析”,每一代人在学习语言时,构建的语法结构都可能与前一代人不同,从而导致同一个形式被解读为不同的结构,例如法语疑问句中的“-t-”从早期的附着词素演变为后来的疑问标记就反映了这样一个过程。继此,Roberts教授以英语动词过去式规则习得为例,介绍了Yang(2016)提出的“容忍原则”(Tolerance Principle)。儿童在语言习得过程中,会根据规则适用项与例外项的数量比例,动态地判断某个现象是否有规则可依。结合参数理论,Roberts教授进一步指出,句法演变往往源于“参数歧义”:一个表层形式可能同时对应多种深层的语法解释,当某种解释因语言使用频率、形态标记丢失或韵律制约等因素而不再稳定时,就可能触发参数的重新设定。例如,从拉丁语到罗曼语的演变中,“accusative-with-infinitive”结构的消失和“quod”引导的从句的扩张,就源于补足语结构的重新分析。Roberts教授最后强调,无论是重新分析、语法化、论元结构和补足语的变化,还是语序重组,都可以在“参数模型”(parametric model)下得到统一解释。

Ian Roberts教授作报告
冯胜利教授肯定了“容忍原则”的重要作用,但提出疑问:语料库统计得到的数据只能看出语言结构使用的频率高低,而语言变化的发生往往涉及新一代人为何选择某种结构而非另一种,倘若如此,“容忍原则”如何解释语言演变中的“偏向”或“优选”机制?Roberts教授回应说,语料中很难察觉的细微变化可能会导致重新分析,使得语法系统发生改变。如果我们接受“容忍原则”,就不再需要传统意义上的“评价机制”。不仅如此,如果Yang(2016)的观点成立,即新一代(语言习得者)只是发现了一种与上一代不同的语法,而非一种“更好”的语法,那将是自1957年以来生成语法理论的一个重大转变。
李智强教授结合实例提出关于“容忍原则”所描述的临界点(tipping point)在多代人的语言传递中如何界定、将/w/读为/v/的变异如何发生等问题。对此,Roberts教授回答:在运用“容忍原则”时,应将长期音变分解为若干可分析的子变化阶段,每一阶段仍可在代际传递的框架内解释;“w/v”这类音变确实可能从某些语言使用者开始,形成一组“例外”;随着使用频率的增加,当例外词数量低于“容错阈值”θ(N)时,下一代或部分说话者就可能将其重新分析为规则,通过社会扩散逐步完成这种演变。

李智强教授发言
沙龙第二环节,冯胜利教授介绍了章黄所团队在韵律语体语法研究各领域的相关成果,如韵律句法、韵律形态、语调句法等。就历时演变而言,上古汉语到中古汉语的韵律结构发生了从“韵素音步”向“音节音步”的转型,故而促发了双音化、语序演变等一系列的语法现象。共时层面,韵律语法也为现代汉语的多种现象提供了统一的解释,如汉语[V NP XP] 结构的非法性,“*学了中文三年”不能说,但可以说“学中文学了三年”(动词拷贝)、“学了三年的中文”(宾语附加语)、“中文,学了三年”(话题化),其背后的共同原理即核心重音规则制约下韵律激活的不同句法运作。此外,冯教授还介绍了由韵律语体语法开辟出的韵律文学等新的研究领域。

冯胜利教授发言
随后,章黄所历时句法学团队的四位老师分别报告了有关古今汉语“重新分析”的前沿研究。
苏婧博士的报告题目为“Prosody-Register and Reanalysis of Verb: A Case Study of ‘Fuwu’(Serve)”(韵律语体与动词的重新分析——以“服务”为例),指出语义相同的“为消费者服务”和“服务消费者”两种结构,却在句法、语义、韵律方面存在系统性的对立,并进一步分析提出两种结构的语体属性有别,是两种不同的语体语法结构。

苏婧博士作报告
刘丽媛博士的报告题目为“On Prosody-Driven Reanalysis”(论韵律驱动的重新分析),认为前人对重新分析机制的研究忽视了节律的作用。刘丽媛博士结合系词“是”的产生与动词拷贝式“V1O-V2X”的重新分析,介绍了韵律驱动重新分析的两种不同类型:边界重置型和重音转移型。

刘丽媛博士作报告
王鹤凝博士的报告题目为“Prosody and Change of Part of Speech: A Case Study of ‘Shi’”(韵律与词性变化——以“施”为例),以“施”“行”“教”“令”四个词为例证,验证了声调区别词义和词性的事实,概括出背后的系统性规律及其局部制约,认为需从语义特征和语义结构入手进行具体分析。

王鹤凝博士作报告
刘宇博士的报告题目是“A Reanalysis of the Pre-Qin [VP1 yi VP2] Structure under the Constraint of Prosody”(韵律制约下先秦[VP1以 VP2]结构的重新分析),认为[VP1以VP2]结构在韵律制约下发生了从工具结构向目的结构的重新分析,由此导致了“以”从介词到连词的演变。

刘宇博士作报告
讨论环节,贾林华副教授就苏婧博士的报告提问:由于“服务”本身的正式性,是否“为NP服务”和“服务NP”都具有正式性,苏婧博士回应道,正式与非正式是相对的,两种结构在正式度等级上仍有差异;李智强老师针对刘丽媛博士的报告提出不同语言结构历时演变的时长及动因问题,刘丽媛博士回应,判断句法重新分析发生的核心依据,是古代文献中出现的句法歧义现象,不同语法现象的演变速度可能会存在显著差异,部分语法成分被认为演变时间长,并非单纯因数据缺失,而是大量的语言材料证实确实是其本身演变进程缓慢;俞欣怡针对王鹤凝博士的报告提出两个问题,一是古音有平、去声之别,为什么现代汉语没有,二是如果平、去区分词性、词义且句法表现不同,那么二者是否应该视为两个词而非一个词?王鹤凝的回答为:古、今汉语是否存在平、去之别以及保留何种区别,这是不同时期的两个不同的问题,需要各自单独研究;第二个问题涉及词的同一性问题,共时层面看二者应看作不同的词,但从历时词义演变的角度看,二者间存在词义引申关系,且名动转化在语义和句法上都存在渊源关系,因此语言发展的历史规律需要整体来看。如果从韵律形态的角度来考虑,那就是不同节律手段标记不同的句法属性。毛眺源教授就Ian Roberts教授的报告提问,如何在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框架下理解语言习得中的历时差异,Ian Roberts教授回应道,我们可以进行跨时代、跨语言的比较研究进而发现语言之间的共性;王丽娟副教授就“参数歧义”向Ian Roberts教授请教,如果说语言演变源于“参数歧义”导致的重新分析,那么我们如何理解“参数设置”(parameter setting)与“参数歧义”(parameter ambiguity)的关系、又如何重新思考语言的生物属性,Ian Roberts教授以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英语中词汇动词的位置变化等语言现象为例,说明参数变化实质上消解了原先存在的参数歧义,使得句法结构实现重新分析;司富珍教授认为区分词汇范畴和功能范畴对于形态和句法方面的研究有很大启发,对于思考汉语中的范畴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硕士生陈茜萍就新旧句法结构在语料中共存的问题提问,Ian Roberts教授做了细致说明。有关重新分析的古今不同语言的现象及理论问题激发了大家的研究兴趣和热烈讨论,现场互动活跃。

自由讨论
最后,冯胜利教授对Ian Roberts教授及参与沙龙的全体师生表示感谢。冯教授特别提到,“容忍原则”对生成语法学及历时句法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鼓励大家今后将其与具体议题尤其是韵律语体语法结合起来,进行更为深入、更具创新性的学术探索。

沙龙现场

合影留念
欢迎大家持续关注章黄所的学术活动!
文字:张墨染、苏婧
图片:李梦莹、刘畅
排版:李佳、赵晴